各单位: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已经开始 ,奖项设置、评奖范围、参评内容、参评条件及申报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和《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6月23日前将申报评审书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参评成果2份(1份原件1份复印件)、汇总表1份以院系部为单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邮箱xxxyshk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