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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防​止发生党员失联的通知

2020年07月07日  点击:[]

豫高办〔2017〕40号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

防止发生党员失联的通知

各委管高校党委:

本学期即将结束,毕业生即将离校。为了巩固近一时期以来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成果,防止发生新的党员失联,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学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对待,安排好、落实好。党委组织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安排部署,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不再发生党员失联。

二、要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各学校接通知后,要立即对即将离校的毕业生党员进行摸底,弄清底数,并安排专人负责,帮助和指导毕业生党员做好组织关系转移相关工作。

三、要实事求是,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要本着方便党组织管理、方便党员组织生活的原则,指导毕业生党员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做到党员走到哪里、组织关系就跟到那里。要提醒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与人事关系相分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办理,以免影响组织关系转接。

四、要注意留存毕业生党员的联系方式。对于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要注意留存他们的联系方式,除了电话外,还要留存QQ、微信等,防止失联。

五、要定时督查,确保转出的组织关系落实到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毕业生党员及时到新的党组织报到,并做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单的接收存档工作。对于超出组织关系转接时限仍没有收到回执单的,要立即联系,必要时要派人到毕业生家乡调查了解,保证每一个转出的党员都要落实到位。

2017年7月7日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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