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团组织推优和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情况,拟确定刘俊华等29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按照校党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规定,现对拟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0年5月25日—2020年5月30日。如有异议,请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
所在党总支联系电话:0373—3682912
电子邮箱:xxxyjsj@126.com
上一条:我院“牢记初心使命、争当出彩先锋”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报告 下一条:我院学生党支部接收新党员暨预备党员转正大会顺利召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