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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工作职责

2023年07月31日  点击:[]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新乡学院党委的指示、决议;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制定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抓好本部门政治理论学习。

2、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起保证监督作用。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倾听群众意见,特别是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定期分析研究党内和教职工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

4、负责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证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

5、按照党员发展要求和程序,积极、谨慎的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

6、负责对党员、党员干部、行政负责人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作风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本部门所属干部人事任免,提出意见,报党委、行政有关部门审批。

7、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学生思想状况,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加强学生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9、负责党费收缴工作。

10、关心支持并指导本单位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工会、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适合高校特点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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