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实验室工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积极为教学、科研服务。
2、在实验室主任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搞好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3、按指导老师的要求,提前做好仪器、物品、实验材料等实验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后立即整理仪器、设备及物资,并做好记录,关好门窗,断电关水。
4、按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上下班,有事要向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和教学秘书请假。
5、进修听课应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安排,其听课门数和课时应事先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其是。
6、领取物品需按指导老师开具的清单到库房领取,本人不得自行增减;领取贵重物品必须按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经指导教师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
7、管理好实验室的全部仪器、设备、药品;经常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时刻做好防潮、防水、防火、防蛀、防爆、防锈、防盗等工作,不尽职守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责任。
8、对实验者在实验中乱动仪器、设备或违章操作行为有权制止,甚至停止其使用;对实验者损坏仪器要及时报告指导老师,待处理后再予以更换。
9、有权对实验操作要点提出改进意见;有权对实验室的管理提出建议;有权参与实验内容、原理、方法、实验技术的探讨和研究。
10、每月清理一次所管物质,做到账、物、卡相符。
11、编制本室添置仪器设备购置表;提出报损、报废仪器、设备名称、数量;提出实验所需要零星物资的数量、品种和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