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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选用及管理规定

2023年07月31日  点击:[]

一、教材的选用原则

1.选用教材必须在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和政策,能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课程的基本规律。

2.选用教材必须符合本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层次的实际,教材内容的阐述要循序渐进,富于启发,有利于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3.为保证教学质量,要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从现有教材版本中优先选用全国统编教材,特别是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获奖教材)、全国统编、“十一五”规划教材和近几年出版的新版本教材。

4.选用教材要具有学科先进性和教学适用性,并与该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同我校培养人才的规格要求相匹配。在进行教材内容和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对教材系列进行系统配备和优化,制订出各门课程教材配备的优化方案。选用教材要通盘考虑,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避免教材选用的随意性和前后课程内容的重复或脱节。

5.已经选定的教材如需更换,必须组织学科组及教研室对新选用的教材进行论证,经系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

二、教材选用及征订步骤

1.充分发挥任课教师的主导作用,由教研室主任或直接由主抓教学的系领导组织任课教师进行研究、对比,按照选用原则筛选。

2.一般不允许选用不符合教材选用原则的自编教材,若有必要选用,必须经校系两级审核签字后才能选用;对某些教材短缺课程,可征求学生意见,允许无教材上课,但教师要为学生提供相应的电子教案、课件以及习题,便于学生对知识的掌握。

3.对于某些实验课程,由于教材短缺,系里支持教师在开发新实验的基础上,自印教材或讲义,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4.双语课程教材,一般选用原版教材,由系领导和担任双语教学任务的教师共同选定,可征订样书,以便进行筛选。

5.教材订购一般是每学期订购一次,即本学期末订购下学期教材。订购数量要与招生计划或实际在校生相符,订购教材由教学秘书填写《新乡学院教材征订计划表》,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审批,最终由校教材科统一征订。

6.漏订的教材,应由系申报教材科同意后,到教材科办理补订手续。

三、教材的管理办法

1.征订教材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届学生用书量。同一课程原则上选用同一版本教材,以利于教学研究与考试统一命题。学生用教材以班为单位,由学生所在系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领取。

2.教师使用的教材,一般根据本课程任课教师人数征订3~5本,包括理论课、实验课、辅导课、习题课及实习等,由系办公室验收、入库和登记后,发给任课教师,原则上每名任课教师一本。多余的教材,留系办公室一套存档,其余交资料室保管。系办公室存档教材原则上不能私自出借。

3.教师领用非担任课程教材,必须说明理由,经系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领用。

4.未经正常手续自行外购的教材不予报销,未按规定申报、审批的自编教材(含出版和自印教材)不得擅自向学生发放、使用及收费。

上一条:排(调)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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