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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23级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2024年04月23日  点击:[]


为做好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新乡学院关于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意见(修订)》(新院教〔2022〕39号)文件精神及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以及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级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确保分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领导小组:

组长:茹蓓、李文波

副组长:张磊、赵芳、郭桂花

成员:尚游、孔祥盛、朱楠、陈建彪、常青、陈昱丞、聂萌瑶

二、专业选择范围

1.按大类招生的2023级全日制计算机类本科生。

2.2023级大类招生各专业修读名额见表1。

表1 2023级大类招生各专业修读名额计划表

专业类

专业名称

人数上限

备注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10


软件工程

70


物联网工程

6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70


三、专业选择原则与办法

1.选报专业方向时,每位学生报两个专业。

2.各专业按照学生选报的情况,根据学生的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足的专业再按照学生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第二志愿,额满为止。

3.学生的加权平均成绩依据是学生的第一学期三门课成绩和综合表现,即加权平均成绩=程序设计基础成绩*25%+高等数学成绩*25%+大学英语成绩*25%+学生综合表现量化积分*25%。对于转专业学生中没有程序设计基础课程的情况,将由学生第一学期的所有专业课的平均分代替程序设计基础课程的成绩。对于转专业学生中没有高等数学课程的情况,将由学生相关数学类课程的成绩代替高等数学课程的成绩。对于某门课程考试不及格的情况,若补考及格,成绩按60分计算,补考不及格按实际成绩计算。

4.学生综合表现积分为百分制,由三项内容构成:出勤率测评、活动参与测评、集体荣誉及个人荣誉测评。每位学生均有初始分20分,出勤率测评为减分项,活动参与测评和荣誉测评为加分项。最终,由辅导员老师提供每位学生的综合表现积分。

四、专业选择程序

1.4月15日,通过学院网站发布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细则)以及大类各专业接收计划。

2.4月16日-19日,各专业情况专业负责人和创新引飞导师向大类学习学生宣传学院的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受理学生的咨询,解答学生疑惑。

3.4月22日-26日,学生填报分流志愿,辅导员老师进行整理汇总。

4.4月22日-30日,教务员或辅导员老师对学生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整理、汇总、排序。

5.5月6日-10日,学院依据学生志愿及学院分流实施细则进行专业分流、公示分流结果并处理学生异议。

6.5月11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新乡学院专业分流汇总表》及《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五、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选择志愿的学生,视为放弃专业选择的权利,由学院统筹安排。

2.学生选报的两个专业方向均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学生,在征求学生意见的情况下由学院统一调配。

3.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党政办公室。

4.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所有。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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